从“水运”悠长到轨道茫茫:江苏始终“在路上”******
中新网南京1月19日电 (记者 钟升 朱晓颖)1月14日至19日,2023年江苏省两会在南京召开,代表委员们就衣食住行等民生话题展开探讨。其中,新一年江苏省将如何“行”稳致远,引发了代表委员们的热议。
刚刚过去的2022年是江苏交通“重大项目建设攻坚年”,全年完成交通建设投资1820亿元。目前,江苏全省综合交通网络总里程达18.7万公里,沪苏通、五峰山、南京江心洲长江大桥和燕子矶长江隧道建成通车,隔江相望的设区市之间均实现过江通道直通,徐连、盐通、宁淮、南沿江、北沿江、沪苏湖、通苏嘉甬等铁路相继开工建设,高铁运营里程达2212公里、居全国前列,“轨道上的江苏”主骨架基本形成。
施工中的南沿江铁路江阴站。 泱波 摄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23年,江苏省要进一步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高质量建设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全年江苏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2002亿元,同比增长10.7%。预计建成综合交通网络约2860公里,加快构建“一带一路”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做强双向开放枢纽。
“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自古以来,凭借长江、淮河、大运河等河流穿省而过的优势,江苏航运发达,留下了无数脍炙人口的名篇佳句。截至2022年底,江苏全省干线航道达标2488公里,千吨级航道连通85%左右县级及以上节点。
2023年,江苏省将完成水运建设投资183亿元。计划统筹推进城乡互联互通现代水网建设,优化提升内河水运设施网络,加快实施淮河入海水道二期等工程,开工建设宿连航道二期工程,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
除了道路更加通达,江苏省也在思考如何“走得更好”。2020年国庆假期,江苏高速服务区一度“火出圈”。在服务区里,旅客们可以逛园林、看电影、购物。江苏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还会定期举行服务区之间的厨艺比赛,“高速旅游长廊”的不断延长,带动了江苏美食“出圈”出彩。
江苏省政协委员、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计划处处长尹红亮介绍,2023年江苏将加快构建“一带一路”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做强双向开放枢纽。条条大路通江苏,江苏货物运四海。“走得更远”一直是江苏的目标。
如今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向交通、生态、旅游、消费等复合功能型服务区转型升级。 泱波 摄近三年来,江苏开行的中欧(亚)班列开行数量、密度不断增大。据南京海关统计,2022年,江苏中欧(亚)班列共开行1973列、搭载标箱14.21万箱,同比分别增长9.6%、11.5%,两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江苏省政协委员、民盟江苏省委会委员、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朱晓宁建议,将中欧班列延伸为多方向的国际班列,持续挖掘沿线国家“新奇特”商品,搭建洽谈平台,鼓励更多优质商品引进来,优化进口大宗商品通关、监管新模式,创新国际进口贸易机制,降低货物入境运输成本,从源头扩大回程货源。
除此之外,江苏还追求“走得更高科技”。2022年,江苏省提出到2025年,建成国内领先的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与创新链,落地一批车路协同应用服务和自动驾驶典型场景,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有行业引领力的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批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车联网基础设施实现跨区域规模覆盖。
根据工作计划,江苏省2023年将大力推动无锡国家车联网先导区建设;省人大常委会拟作出关于促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决定。江苏省人大代表、T3出行首席执行官崔大勇表示,公司作为江苏本土企业,正在智能网联、智慧交通、数字科技、自动驾驶等维度持续发力,目前已在苏州从事路测及商业化运营模式的探索,并为自动驾驶国产化提供出行场景和数据。他希望能够携手更多整车制造企业、科技企业等,共同打造国家级数字智慧出行平台,实现产业链协同发展,为江苏出行产业链现代化布局作出贡献。(完)
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法治课|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1月1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刘鑫(现名刘暖曦)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19365元,由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 刘鑫被列为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执行措施? 根据民诉法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向澎湃新闻介绍,在青岛城阳区法院执行立案,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后,法官可操作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刘鑫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比如银行存款、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然后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邢鑫称,若刘鑫有银行存款,则可划拨到法院账户,以支付江秋莲,执行结案;若刘鑫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可根据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定执行方案。随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若刘鑫成为被执行人后,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赔偿,还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受到更多限制。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出行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不得旅游度假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023年1月2日,刘鑫在微博上发布文章并开通打赏,对于法院的判罚,她称若有人愿意帮她,她会感谢并希望有机会报答。此事被认为是刘鑫在众筹赔偿款,引发巨大争议,刘鑫的微博账号随后被永久禁言,微博方面称,第一时间关闭了刘鑫微博账号的打赏功能并限制其提现。 2023年1月10日,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江秋莲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